[交易公告]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延河延安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项目(一期)罗家坪大桥至杨柳大桥左岸河滨公园绿化及附属设施恢复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信息
陕西
2024-08-28
发布时间2024-08-28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下方*和略处内容仅对钢构宝会员用户开放,【立即查看】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项目详情

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延河延安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项目(一期)罗家坪大桥至杨柳大桥左岸河滨公园绿化及附属设施恢复项目(二次)潜在的供应商延安市宝塔区新城永利紫韵***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SC-****-*(*)

项目名称: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延河延安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项目(一期)罗家坪大桥至杨柳大桥左岸河滨公园绿化及附属设施恢复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延河延安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项目(一期)罗家坪大桥至杨柳大桥左岸河滨公园绿化及附属设施恢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城市防洪工程施工

延河延安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项目(一期)罗家坪大桥至杨柳大桥左岸河滨公园绿化及附属设施恢复项目

*

详见磋商

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延河延安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项目(一期)罗家坪大桥至杨柳大桥左岸河滨公园绿化及附属设施恢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财政部财库〔****〕**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年***日至****年**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延安市宝塔区新城永利紫韵***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套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年*******(北京时间)

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三份(谢绝邮寄)发售时间(*:**-**:**,**:**-**:**时止。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延安市市区河道管理处

地址:延安市

联系人:呼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延安市宝塔区盛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新城永利紫韵***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附件: 公告(二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