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单位组织实施的汕尾市城区捷胜现代休闲农业和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已于****年*月*日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评标工作。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收到投标人对评标结果的异议,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暂停公告。
于****年*月**日**时**分组织原评委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异议进行复核,经原评标委员会复核确认,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未提供项目管理机构全部人员****年*月社保缴交材料,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年*月*日出具的本项目资格评审意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准确无误。(详见附件),现将异议复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将恢复招标投标活动。
特此公示。
附件:《对于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异议事宜的评标委员会汇总复核意见》
汕尾市城区捷胜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