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望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一阶段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已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及补充。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第二章*.*.*最高投标限价和其计算方法及编制依据“*********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总价部分金额:*****.****万元,单价部分金额:***.****万元,暂估价部分金额:****.****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暂列金额****.****万元”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工程费用*********.**元(总价部分金额:*********.**元,单价部分金额:*******.**元,暂估价部分金额:********.**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暂列金额:********.**元。”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附件为准;
*.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详见本次发布的附件。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及其他均不变。
长沙市望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