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
由我公司负责建设的“****年柳北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项目于****年*月*日完成开评标工作。我公司按照《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号)加强评标报告审查有关规定,认真审查了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发现了如下问题:
*、评标委员会对于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废标处理,经对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审查,发现评委会的废标条件不充分。
*、评委会在评审时企业信誉实力分未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以满分记取投标人的分数。
现申请原评标委员会组织复评,更正以上错误。望贵局批准。
招标人:柳州市新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