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沧州市中心医院电脑及显示器设备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Z****************
采购项目编号:Z****************
公告期限:* |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法》要求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 ||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中心医院 |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新华西路**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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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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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电脑及显示器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分包名称:沧州市中心医院电脑及显示器设备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 ||
采购用途:电脑及显示器 | ||
项目实施地点:沧州市中心医院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投标文件资质上传模块中提供如下资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 *)参与采购活动前 *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除按要求提供外,还须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由采购人在评标现场审核,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 ||
获取文件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问题咨询电话:***-***-****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他 | ||
招标文件售价:*.* |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 ||
开标时间:****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 ||
供货时间:按季度供货(每季度交付货物数量的**%) | ||
传真电话: | ||
受理质疑电话:****-******* |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沧州) | ||
备注:*、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投标/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