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 榆次区****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榆次城建•聂村项目设计招标公告,现将该招标项目时间调整如下: 需原信息内容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 **:** 现延期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 **:**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