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二期)北京部分集运街、千斯路电力管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北京
2024-06-13
发布时间2024-06-13 招标类型招标信息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招标联系电话 代理联系电话
下方*和略处内容仅对钢构宝会员用户开放,【立即查看】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项目详情
• 公告内容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二期)北京部分集运街、千斯路电力管沟工程(勘察) -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LF*A******)
发布时间:****-**-** **:**:**
一、招标条件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二期)北京部分集运街、千斯路电力管沟工程(勘察) (招标项目编号: DLF*A****** ) ,已由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 批准 ( 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二期)北京部分集运街、千斯路电力管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 京临管(核)[****]*号 ) ),资金来源为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二期)北京部分集运街、千斯路电力管沟工程的勘察
招标暂估金额: ******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大兴 大兴区礼贤镇
其它说明: *. 工程投资额:约 ****.** 万元*. 勘察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近三年(****年**月**日-****年**月**日)具有已完成的岩土工程勘察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年**月**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年**月**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财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 - ****-**-**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招标文件是否收费:
其它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资质符合本章第*.*款规定的,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上传投标文件,并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以回执载明的上传成功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其它说明: 特别提醒:远程开标规则详见“电子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远程在线开标规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多行业共享--远程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及操作视频(下载地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zlzqgcjsqt**/********/*******.html)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fw.beijing.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号
联系人: 邓工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传真:
网址:
招标人账号:
招标人开户行: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福宜街*号院*号楼新时代国际中心**层
联系人: 张阔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bjzwjgc@***.com
传真: ********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 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