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高新区新能源新材料高科技产业园桁车采购项目
澄清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韶山高新区新能源新材料高科技产业园桁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内容补充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是否要求投标人代表到现场出席开标会“不需要”。
现修改为:需要。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及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采用线下纸质版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递交投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线下评标。
三、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的第*.*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s://ggzy.xiangtan.gov.cn/),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现修改为:投标人须先在 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日交易平台(网址https://***.***.***.**:****/TPBidder/memberLogin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
四、招标文件中与上述相关内容按此修改,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监督单位: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韶山鸿源新农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为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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