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炎陵中学小学部新建食堂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将原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评审加分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
修改为:*.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评审加分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招标人:炎陵县炎陵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炎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