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中心业务用房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2024年运维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信息
上海
2024-02-06
发布时间2024-02-06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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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中心业务用房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年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中心业务用房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年运维项目)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中心业务用房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年运维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判中心业务用房是徐汇区法院用于法院办公、庭审、办案等主要业务工作的场所,同时也是联络政务网、公务网以及友邻单位的平台。为了满足各项功能使用,更好的发挥现代化智能建筑的特点,结合法院的需求和智能建筑弱电系统的发展趋势,特此采购本项目运维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本项目仅能采购国产产品;
    本项目执行财库〔****〕** 号文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的下属所有公司同时参加投标的不得超过两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总公司等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资质、资金、业绩经验等均不得共享(分支机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s://home.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提交至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号**楼*号会议室。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s://home.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响应文件提交至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号**楼*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ome.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单位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代理单位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代理单位无法在响应截止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响应未完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地 址:龙漕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迎勋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敏

    电 话:********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