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人民法院2024年单套制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信息
上海
2024-02-02
发布时间2024-02-02 招标类型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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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长宁区人民法院****年单套制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宁区人民法院****年单套制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单套制档案电子化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严格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安全保密管理机制和质量管理机制,确保档案原件和数字化档案信息的安全,确保各环节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纸质归档整理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完整、规范的工作记录。(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内容)。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完成****年甲方所有工作量。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本次投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长宁区愚园路****弄**号南楼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链接:
    https://www.zfcg.sh.gov.cn/site/detailparentId=******&articleId=dpm*lHOcJztyodyRrLUkwg==&utm=site.site-PC-*****.****-pc-wsg-secondLevelPage-front.*.*a**f*e*bf*c**eebe*fad*bff******
    *、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供应商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开标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供,并致电:***********,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地 址:虹桥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弄**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家豪

    电 话:***********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