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配套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配套建设项目硬件设备 ******.**元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号嘉地中心**楼万达信息 *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接口建设项目 *****.**元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号嘉地中心**楼万达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配套建设项目硬件设备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配套建设项目硬件设备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 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接口建设项目 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子系统接口建设项目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 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彪,虞志辰,张慧丰,张兴龙,刘元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共有*家单位参加投标,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的理解相对具有针对性,类似业绩丰富,项目负责人和团队的实力相对较强,证书齐全,方案设计相对全面,有合理化建议;上海联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的理解尚可,类似业绩不多,项目负责人和团队的实力尚可,方案设计尚可;上海三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对项目的理解尚可,类似业绩不多,项目负责人和团队的实力一般,方案设计尚可。故推荐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建国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昭项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盛
电 话:***********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