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明长城小夹河—岗东段保护修缮工程(一期)由辽宁省文物局以关于明长城小夹河—岗东段保护修缮工程(一期)设计方案的批复(辽文物行政【****】**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宾满族自治县文物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新宾满族自治县文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明长城小夹河—岗东段保护修缮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新宾满族自治县 *、工程概算:***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计划工期:****年*月**日-****年*月**日(***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建议分段、分期、分批进行保护、展示,对于险情比较严重,便于展示的段落优先进行保护;优先对小夹河长城隘口等进行归安,墙设保护围栏、展示说明牌等保护展示设施;小夹河西山*、*号烽火台,*、*号敌台应进行抢险加固、落实归安等保护措施;对于山脊上的人工墙体,应以现状保护为主,尽量减少干预。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携带材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如下资料到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辽宁省抚顺市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号门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系统打印的职工缴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开标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宾满族自治县文物局 联系人:全跃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号门市 联系人:乔狄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