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 宁夏法院电子政务云平台安全增值服务项目(二标段)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宁夏法院电子政务云平台安全增值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伍拾玖万元整/年(¥**万元/年),服务期*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鉴于该项目是部署在区政务云上云系统安全服务的增值服务项目,为保证安全服务内容的延续性和服务配置的要求,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许东湖
联系地址:金凤区大连中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柳静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武文静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金凤天山熙湖西门营业房***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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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论证意见表(二标段).pdf |
代理机构: 宁夏领行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