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
项目名称:园区三十周年系列纪录片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五集纪录片《而立有城》:围绕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对外交往、文化生活、生态建设等方面展开,五集节目暂定为《弄潮》、《创新》、《牵手》、《家园》、《诗行》。
*、纪录片需在苏州广电总台电视主频道、两微一端等网络媒体平台和全国性主流媒体播出并做立体化融合宣传。
拟采购的服务预算金额:人民币玖佰伍拾万元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重要合作项目,是苏州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板块,作为地方主流媒体,苏州广电总台一直承担着相关新闻的报道工作,记录了园区开发建设以来的大事、要事,独家拥有**年来园区开发建设发展中所积累的齐全的视音频史料资源数据库和极为丰富的本地新闻历史素材。这些影像资源版权归苏州广电总台所有,不可复制、无法再生。在支撑本项目历史素材选用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唯一性。
苏州广电总台拥有*个电视频道,可为本项目提供唯一覆盖全市的播放渠道,同时拥有“苏周到”、“看苏州”、“无线苏州”客户端及报刊、网站、网络电视,户外大屏等全媒体传播矩阵,影响力大,受众面广,能充分强化宣传合力,为三十周年庆典宣传造势,苏州广电还拥有良好的系统内沟通渠道,可以通过上级媒体进行全方位、全媒体立体式宣传。
为保证:“园区三十周年系列纪录片”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考虑到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延续性、专业性及其影响力,该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唯一的供应商为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号。
综上所述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拟采购的“园区三十周年系列纪录片”项目,专家组认为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选择唯一供应商“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负责实施并提供服务,该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规定要求。唯一供应商名称: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供应商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号。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南施街***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专业 |
王子英 | 苏州市会议中心 | 工程师 | 会展 |
王伟 | 苏州多米设计营造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展览展示、会展 |
方大钧 | 苏州工艺美院 | 教授 | 会展 |
董桂杰 | 苏州市姑苏区卫生监督所 | 研究员 | 会展 |
张舒 | 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 工程师 | 信息化 |
*.公示媒体: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
联 系 人:江韵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琦、张宬
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号咨询大厦*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