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乌云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嘉荫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乌云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嘉发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荫县乌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乡村振兴资金,招标人为嘉荫县乌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代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乌云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概况:新建光伏电站*MW,其中包括: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桩基础、升压站、集电线路、送出线路、施工费用及配套视频监控等。
*.*建设地点:嘉荫县乌云镇。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MWp规模太阳能光伏电站,实际装机容量*.***MWp。
*.*资金来源:乡村振兴资金。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日历天。(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招标控制价: *******.**元人民币。
*.*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备施工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主要管理人员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劳动合同。
项目机构其他成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人(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小班组成员需提供身份证件。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号)。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自动转载)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及受理投诉单位:嘉荫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
招 标 人:嘉荫县乌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孙禹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乌云镇乌云村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代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大街***-*号汇龙北纬**度*栋办公*层**号
联系人:张宇
电 话:***********
电子邮件:hljdjzb@***.com
黑龙江省代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