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万博材料研究中心二期项目(2.1期)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
辽宁
2023-07-03
发布时间2023-07-03 招标类型中标结果
招标联系人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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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沈阳万博材料研究中心二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沈阳万博材料研究中心二期项目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沈阳万博材料研究中心二期项目(*.*期)EPC总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 沈阳万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 建设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号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李艳春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沪**************** *********.******元 ***日历天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并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李艳春 邓李平 张小桃
施工项目负责人 李艳春 邓李平 张小桃
设计项目负责人 张文歌 杨东宁 朱士壮
施工负责人资质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沪****************]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沪****************]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赣****************]
设计负责人资质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资格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证书编号 沪**************** 沪**************** 赣****************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日历天 ***日历天 ***日历天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现行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并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并且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并且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评审得分 **.** **.** **.**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费报价系数(%):**.**%;(*)工程费报价系数:**.**%。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费报价系数(%):**.**%;(*)工程费报价系数:**.**%。 *、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费报价系数(%):**.**%;(*)工程费报价系数:**.**%。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s://www.lnsgczb.com:****/TPBidder/memberframe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