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吉安市青原区分公司
****年青原区新能源汽车贸易市场四条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混凝土构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人: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吉安市青原区分公司
日期: ****年*月
*.招标主体
(*)名称: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吉安市青原区分公司
(*)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汽贸城一期正对面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青原区新能源汽车贸易市场四条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分包范围 :材料从来源地采购或加工/制作、装车、运输、损耗、包装、以至甲方指定地点:青原区新能源汽车贸易市场四条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卸车、堆码以及税金等所有费用。(详见标包)
(*)供货时间:于****年供货,具体供货日期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招标流程
(*)投标截止日期:****年* 月** 日
(*)本次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投标报价函密封投递至: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新能源汽车贸易市场四条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有一定社会关系,能自行妥善解决塑料管运输时所遇到的问题。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可转包、分包第三方。
(*)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无不良记录;与湖南建工各子分公司无不良合作记录。
(*)招标人保留实地考察的权利
(*)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湖南建工电子商务平台)已注册供应商。
(*)投标人有本行业的经济实体,经营状况良好,业绩信誉良好,具备应急供货能力。
*.报价方式及报价期限
(*)此次报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装卸货物费用、燃油费、人工费、路桥费、修理费等费用,货到青原区新能源汽车贸易市场四条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地。
(*)此次报价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标的物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我公司对最终签定合同的物的供货数量的有分解调配权。
(*)付款方式为:中标单位供货,供货完毕且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结算,双方约定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提交应付材料费用清单与甲方核对,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甲方收到乙方按双方确认数额开具的税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验收结算资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发票后,在**日内以 银行转账 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余下*%尾款验收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余额。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本合同所有款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支付。
*. 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陆“ https://ec.hnjgcg.com”湖南建工集团采购信息平台,登录外网报名。
(*)报名开始时间: ****年*月**日**点整。
(*)报名截止时间: ****年*月**日*点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点整至****年*月**日*点整登录湖南建工集团采购信息平台自行报名,报名截止后需要经过大概*-*天资格审查期,资审期过后可自行在网站上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并自主报价。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 *月**日*时止,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建工集团采购信息平台“https://ec.hnjgcg.com”完成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负责人和电话:钱鹏 ***********
项目部联系人和电话:徐波 ***********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