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SZCG*******
二、项目名称:公厕保洁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二段***号金鹰汇大厦***房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公厕保洁服务。 服务范围:宿州市城区环卫处直管***座公厕的保洁服务。 服务要求:公厕保洁、公厕维修、粪便收集运输、公厕消杀、公厕防疫、公厕公益广告维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任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等,详细内容及要求见公厕明细、项目服务标准及考核标准。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濂、方旭、淳莨惠、陈金城、 何传莉(组长)、张斓、顾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和园小区*#楼***室,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宿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 宿州市埇桥区宿蒙路***号
联系方式: 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和园小区*#楼***室
联系方式: 张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张工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