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P-YQ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埇桥区桃沟镇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硬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采购结果:
原第一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安徽安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北关淮海北路以西、西昌北路以东安徽两淮北关新城C区*#楼****室
成交金额: ******.**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更正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宿州市华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镇北大街时村幼儿园西侧***米
成交金额:******.**元
更正日期:****年**月**日
(*)变更原因:原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安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因拟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于****年**月*日当天也中标了灵璧县三柱山路道路修复工程项目且该项目先予以公示,故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原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省峰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被确定为第二中标候选人该公司未中标,该公司已安排项目经理去往别的项目履约工作,故放弃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顺延至原第三中标候选人宿州市华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结果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结果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路元一新天地B*栋**层,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名 称:宿州市埇桥区桃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桃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名 称: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胜利路元一新天地B*栋**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蕊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