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XXCG*******
二、项目名称:萧县植物园市场化运作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四季景山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二路**号***房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萧县植物园市场化运作项目 服务范围:*、对植物园内的植物管理养护,养护面积******.*平方米;(包括园路、广场等所有附属设施维护维修)。*、新建母婴室*个。*、新增城区安装格栅*****平方米。 服务要求:按管理考核要求达到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 * 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其中养护达到一级养护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华生(组长)、马准、连东梅、邹志刚、孙宏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栋**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地址: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楼 ,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萧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 萧县大同街
联系方式: 张继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万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栋**层
联系方式: 王 波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波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供应商情况
*.中标结果公告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