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证参与终本案件辅助性事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公证参与终本案件辅助性事务 *******.**元 上海市嘉定公证处 嘉定区金沙路**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公证参与终本案件辅助性事务 公证参与终本案件辅助性事务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中标单位的派出人员需常驻嘉定区人民法院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 管理服务人员应遵守嘉定区人民法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
*、 中标单位应规范、高效完成终本案件辅助性事务管理工作,接受监督指导和工作考核。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国家有调整的从调整)。 (*)嘉定区人民法院确定需加班的其他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法院执行质效,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流程规范、操作及时、信息准确的执行终本案件管理机制,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案件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嘉定区人民法院对本院执行终本案件辅助性事务委托公证机构参与管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晨晖,陈永中,张昊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招标,***万以下,*.*%,***-***万,*.*%。注:采用累进制计价。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本项目前期经两次公开招标均失败(只有一家单位投标),经过单一来源论证,招标文件不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条款。经单一来源公示无异议后,转单一来源采购,在谈判过程中,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提纲中所提问题进行了回答,并作了二次报价。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基本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故推荐上海市嘉定公证处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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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地 址:德富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馨戬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号***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琼
电 话:***-********
采购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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