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西翟庄镇试点)施工(静海区****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西翟庄镇试点)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静海区****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西翟庄镇试点)施工(静海区****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西翟庄镇试点)施工)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内容如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樊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津****************。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近五年(****年*月*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市津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尹桂霞,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津****************。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近五年(****年*月*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市雅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吕晓瞳,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津***********-*****。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近五年(****年*月*日~****年*月**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静海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天津兴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王工,于洋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兴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