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医疗专项(磁屏蔽及射线防护)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SD)WZ****
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建设项目(易地新建)二期医疗专项(磁屏蔽及射线防护)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招标公告 第 *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元) |
*、现就《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招标公告 第 **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 开标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号恒实置业广场*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 开标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号恒实置业广场*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
*、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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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合同暂定价以承包人的中标价为准,本工程措施费除脚手架按实计量,单价包干外,其余措施费按合同清单价款总价包干,不再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综合单价不做调整。但若施工当期电线电缆施工期间价格(按工程进度款计量月份计,多月合并计量时以各月信息价的平均价计)涨跌超过清单编制基准期(****年*月信息价)±*%以上时,涨跌超出*%的部分按约定的材料价格调整规定计算价差及税金,不另计取规费、管理费及措施费。除电线电缆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不做调整。如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延期期间即便存在上述市场价格的波动,结算时也不做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以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主办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主要材料价格为计算依据,以合同工程基准期(为项目清单预算价编制基期****年*月信息价)为调价基础,以承包人当月度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批复的实体工程量为计量基础。施工期间的信息价平均值相对于基准期的涨落幅度,当实施期间(从开工到完工)的信息价(如为区间值,则取低值)按施工期间每月信息价(如为区间值,则取低值)作为标准涨落幅度在±*%以内时不调价,风险由双方自担,超过±*%时调价方法如下: ①当涨价幅度超过+*%时,涨价*%以内(含*%)部分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按增加合同价款计算。 ②当降价幅度低过-*%时,降价*%以内(含*%)部分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低于*%部分的收益归发包人,按减少合同价款计算。 (*)以上价格调整包含电线电缆。以上调差时间段按实际施工过程周期确定,即按照实际开工日至实际完工之日(若中途停工,停工期间不计算)。材料调差价格按照施工过程中每月信息价的平均价格与基准价之差进行增加或退减,材料调差部分只计算税金,不计算材料损耗、采保费、规费及任何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及利润等其他,结算不做下浮。 | **、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价以承包人的中标价为准,本工程措施费除脚手架按实计量,单价包干外,其余措施费按合同清单价款总价包干,结算时不因本工程实际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变更、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及其它因素而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综合单价不做调整。但若施工当期电线电缆施工期间价格(按工程进度款计量月份计,多月合并计量时以各月信息价的平均价计)涨跌超过清单编制基准期(****年*月信息价)±*%以上时,涨跌超出*%的部分按约定的材料价格调整规定计算价差及税金,不另计取规费、管理费及措施费。除电线电缆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不做调整。如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延期期间即便存在上述市场价格的波动,结算时也不做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以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及指数等造价材料发布价的区间最低值(材料发布价中没有的价格优先采用佛山市造价咨询与招标采购协会发布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价格(如为区间值,则取低值))为计算依据,以合同工程基准期(为项目清单预算价编制基期****年*月信息价)为调价基础,以承包人当月度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批复的实体工程量为计量基础。施工期间的材料发布价的区间最低值相对于基准期的涨落幅度±*%以内时不调价,风险由双方自担,超过±*%时调价方法如下: ①当涨价幅度超过+*%时,涨价*%以内(含*%)部分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按增加合同价款计算。 ②当降价幅度低过-*%时,降价*%以内(含*%)部分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低于*%部分的收益归发包人,按减少合同价款计算。 (*)以上价格调整包含电线电缆。以上调差时间段按实际施工过程周期确定,即按照实际开工日至实际完工之日(若中途停工,停工期间不计算)。材料调差价格按照施工过程中每月材料发布价的区间最低值与基准价之差进行增加或退减,材料调差部分只计算税金,不计算材料损耗、采保费、规费及任何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及利润等其他,结算不做下浮。 |
*、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金额(小写):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的**%,此金额包含**%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 **.*工程预付款扣回的起扣点及预付款的扣回比例约定:工程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扣回工程预付款的*%)分期从各月的进度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时扣完。 其中,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预付款的比例(%) 预付款支付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金额的**%,余下的**%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金额(小写):合同暂定金额(不含暂列金,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甲方在收到建设方支付建设费用到达三方监管账户后再向乙方支付费用,如财政资金未到达三方监管账户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索赔。 (*)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 **.*工程预付款扣回的起扣点及预付款的扣回比例约定:在进度付款证书累计金额(含预付款)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扣回工程预付款的*%)分期从各月的进度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时扣完。 其中,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预付款的比例(%) 预付款支付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金额的**%,余下的**%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综上,预付款的计算=(合同暂定金额-暂列金-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
*、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办理期中结算与支付的时间间隔和要求: 本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全年分为**个月进行支付,承包人应在每月的**号前按照指定的格式向工程师及发包人提交工程支付申请表和工程款支付证书,须由项目经理签字,所附报表应列明当月所完成的工程量、相应的工程进度款项及通用条款**.*要求的其它内容。工程款支付文件(工程量计算书、期中结算书等)的编制和审核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否则发包人将拒绝予以支付。若资料提交滞后或审批时限已经超过发包人统一付款节点,付款时间顺延至下月。承包人在每月申报进度款的同时须填写《工程款变更申报表》和《工期变更申报表》,该两表作为支付工程款的附件,不得缺漏,否则不予支付进度款。 本工程月进度款的支付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后,发包人按当期核定完成工程量的**%进行期中支付,完成单项调试验收完毕及配合项目整体验收后累计支付到合同价款的**%时暂停支付;经政府部门确认的造价部门审核价且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后,累计支付至政府部门确认的造价部门审核价的**%;当政府部门确认的造价部门审核价超投资概算时待发改局调整投资概算后,支付至政府部门确认的造价部门审核价的**%。余款*%作为保修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后一次性无息结清。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其涉及的金额(合同内及变更部分)未得到发包人认可和咨询单位未出具正式变更审核报告前,不得计入每月的建安费中。 经业主认可和咨询单位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后的变更价款和满足条件的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人工、材料价差(即本项目根据合同约定的人工、材料调差内容)经业主及造价咨询认可、审核后,可随进度款同比例支付,支付比例为**%。 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且工程决算完成支付剩余款项。承包人申请付款的前提为财政资金足额到达发包人账户后,如到达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财政资金仍未到达发包人账户的,承包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索赔。 要求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设立本项目单独的资金监管专户,以便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时可以查看及监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 **.*办理期中结算与支付的时间间隔和要求: 本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应在每月的**号前按照指定的格式向工程师及发包人提交工程支付申请表和工程款支付证书,须由项目经理签字,所附报表应列明当月所完成的工程量、相应的工程进度款项及通用条款**.*要求的其它内容。工程款支付文件(工程量计算书、期中结算书等)的编制和审核均须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确认,否则发包人将拒绝予以支付。若资料提交滞后或审批时限已经超过发包人统一付款节点,付款时间顺延至下月。承包人在每月申报进度款的同时须填写《工程款变更申报表》和《工期变更申报表》,该两表作为支付工程款的附件,不得缺漏,否则不予支付进度款。 每月支付金额为本月已完工程实际产值的**%(每期工程进度款中,农民工工资按照**%的比例支付),当累计支付(含预付款)至合同暂定总金额(不含暂列金)的**%时发包人停止向承包人支付款项,竣工验收并提交审定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可支付至暂定总金额(不含暂列金)的**%。工程竣工结算经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完毕后支付至审定结算款的**%。待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政府相关部门审定后支付至审定建安费的**%。如果审定的建安费大于概算批复的建安费,则以概算批复建安费作为结(决)算款,发包人支付至概算批复中建安费的**%。如果审定的建安费小于概算批复的建安费,则以审定的建安费作为结(决)算款,发包人支付至审定的建安费的**%,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在承包人项发包人提出书面付款申请后一次性无息结清。如承包人收取的合同价款超过结算款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通知后*日内退还。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其涉及的金额(合同内及变更部分)未得到发包人认可和咨询单位未出具正式变更审核报告前,不得计入每月的建安费中。 经业主认可和咨询单位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后的变更价款和满足条件的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材料价差(即本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材料调差内容)经业主及造价咨询认可、审核后,可随进度款同比例支付,支付比例为**%。 承包人申请付款的前提为财政资金足额到达发包人账户后,如到达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财政资金仍未到达发包人账户的,承包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索赔。 要求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设立本项目单独的资金监管专户,以便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时可以查看及监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
*、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⑤属增加工程的,合同内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的,其综合单价应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公司核算该增加部分工程的综合单价,根据变更工程资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年《广东省综合定额》及配套文件、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格计算(如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则参考广东省主管部门主办的造价信息作为补充,佛山及广东主管部主办的造价信息均无公布价格的材料,以市场价进行询价处理)),乘以中标折率得出增加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报区(镇街)财政部门(如需要)审核、备案,最终以区(镇街)财政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 ⑤属增加工程的,合同内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的,其综合单价应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公司核算该增加部分工程的综合单价,根据变更工程资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年《广东省综合定额》及配套文件、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及指数等造价材料发布价的区间最低值(材料发布价中没有的价格优先采用佛山市造价咨询与招标采购协会发布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价格,其次依据市场询价处理),乘以中标折率得出增加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经发包人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报区(镇街)财政部门(如需要)审核、备案,最终以区(镇街)财政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
*、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确定蓝图版本后的**天内,完成定标后的清标工作。若未能在**天内完成清标工作,则纳入结算调整,结算时按实结算。当工程累计支付金额(含预付款)至暂定合同价(不含暂列金)的**%时仍未完成清标工作,发包人有权暂缓工程款支付,待清标工作完成后再进行支付工程款。同时发包人也有权对其记录不良行为,或予以当期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处理。因清标工作未完成导致工程款暂缓支付而引起的一切风险与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承包人应在确定蓝图版本后的**天内,核实蓝图版本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偏差工作量,上报监理人、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完成定标后的清标工作。若未能在**天内完成清标工作,则纳入结算调整,结算时按实结算。清标结果需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三方书面确认。如确实存在偏差的清单,经发包人确认后按照规定据实结算。承包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出工程量偏差申请的分部分项工程,对于出现的偏差,过程不予计量,在工程结算时按实增减计算。工程量的偏差不能导致合同无效。因清标工作未完成导致工程款过程少付或超付而引起的一切风险与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
*、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综合单价不做调整。但若施工当期电线电缆施工期间价格(按工程进度款计量月份计,多月合并计量时以各月信息价的平均价计)涨跌超过清单编制基准期(****年*月信息价)±*%以上时,涨跌超出*%的部分按约定的材料价格调整规定计算价差及税金,不另计取规费、管理费及措施费。除电线电缆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不做调整。如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延期期间即便存在上述市场价格的波动,结算时也不做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以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主办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主要材料价格为计算依据,以合同工程基准期(为项目清单预算价编制基期****年*月信息价)为调价基础,以承包人当月度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批复的实体工程量为计量基础。施工期间的信息价平均值相对于基准期的涨落幅度,当实施期间(从开工到完工)的信息价(如为区间值,则取低值)按施工期间每月信息价(如为区间值,则取低值)作为标准涨落幅度在±*%以内时不调价,风险由双方自担,超过±*%时调价方法如下: ①当涨价幅度超过+*%时,涨价*%以内(含*%)部分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按增加合同价款计算。 ②当降价幅度低过-*%时,降价*%以内(含*%)部分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低于*%部分的收益归发包人,按减少合同价款计算。 (*)以上价格调整包含电线电缆。以上调差时间段按实际施工过程周期确定,即按照实际开工日至实际完工之日(若中途停工,停工期间不计算)。材料调差价格按照施工过程中每月信息价的平均价格与基准价之差进行增加或退减,材料调差部分只计算税金,不计算材料损耗、采保费、规费及任何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及利润等其他,结算不做下浮。 | *.**价格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综合单价不做调整。但若施工当期电线电缆施工期间价格(按工程进度款计量月份计,多月合并计量时以各月信息价的平均价计)涨跌超过清单编制基准期(****年*月信息价)±*%以上时,涨跌超出*%的部分按约定的材料价格调整规定计算价差及税金,不另计取规费、管理费及措施费。除电线电缆以外的其他材料价格不做调整。如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延期期间即便存在上述市场价格的波动,结算时也不做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以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及指数等造价材料发布价的区间最低值(材料发布价中没有的价格优先采用佛山市造价咨询与招标采购协会发布的《佛山工程造价信息》价格(如为区间值,则取低值))为计算依据,以合同工程基准期(为项目清单预算价编制基期****年*月信息价)为调价基础,以承包人当月度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批复的实体工程量为计量基础。施工期间的材料发布价的区间最低值相对于基准期的涨落幅度±*%以内时不调价,风险由双方自担,超过±*%时调价方法如下: ①当涨价幅度超过+*%时,涨价*%以内(含*%)部分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按增加合同价款计算。 ②当降价幅度低过-*%时,降价*%以内(含*%)部分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低于*%部分的收益归发包人,按减少合同价款计算。 (*)以上价格调整包含电线电缆。以上调差时间段按实际施工过程周期确定,即按照实际开工日至实际完工之日(若中途停工,停工期间不计算)。材料调差价格按照施工过程中每月材料发布价的区间最低值与基准价之差进行增加或退减,材料调差部分只计算税金,不计算材料损耗、采保费、规费及任何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及利润等其他,结算不做下浮。 |
二、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深圳市万科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创科路与打石二路交汇处万科云设计公社B***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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