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台江县排羊乡、台盘乡及革一镇片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已由台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台江县排羊乡、台盘乡及革一镇片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台发改投资〔****〕***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江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非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建设地点:台江县排羊乡、台盘乡、革一镇等 。 | |||||||||||||||
*.* 建设规模:治理面积******㎡,新建锚索****m、格构梁*****m³、抗滑桩****m³、截排水沟****m、锚杆*****m及其配套工程等 | |||||||||||||||
*.* 合同估算价:********元。 | |||||||||||||||
*.* 计划工期:***天 。 | |||||||||||||||
*.* 标段划分:台江县排羊乡、台盘乡及革一镇片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 | |||||||||||||||
*.* 招标范围:(*)勘查部分:完成全部地质勘查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设计部分:完成施工图设计,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施工部分: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勘查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作限制; (*)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网上公告模板无法修改,具体内容以下载的招标文件公告为准; *、监督单位:台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贵州省台江县行政中心县人大办公楼二楼;联系电话:****-*******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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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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