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勘测定界)中标候选人公示
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青甸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勘测定界)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内容如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市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达到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的要求
(*)服务期:自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之日起**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征迁现场定界工作除外,应随整体征迁工作进度进行),成果文件满足审批要求
(*)项目负责任人:王珍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甲级测绘资质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易景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达到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的要求
(*)服务期:自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之日起**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征迁现场定界工作除外,应随整体征迁工作进度进行),成果文件满足审批要求
(*)项目负责任人:齐炳恩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甲级测绘资质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天津市测绘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达到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的要求
(*)服务期:自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之日起**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征迁现场定界工作除外,应随整体征迁工作进度进行),成果文件满足审批要求
(*)项目负责任人:何涛
(*)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甲级测绘资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春鸥,高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招标人:天津市蓟州区水务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