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尼玛镇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尼玛县尼玛镇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JY-NQ-*******-* 一、本招标项目经尼玛县发改委(项目审批单位)以尼发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尼玛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年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尼玛县尼玛镇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那曲市尼玛县 *.*建设规模:主要对尼玛镇的波仓藏布人行道、尼一路、阳光小区、群众文化活动公园广场、经二路、纬二路、文化一路延长线、桥涵工程、文育路等进行建设,并涉及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招标范围:施工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 三、资质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zang.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 ggzy.xizang.gov.cn)。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xizang.gov.cn/)上发布。 七、其他 *.*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在**分钟以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 本项目执行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与招标投标中心****年*月**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纸质标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地 址:那曲市尼玛县建设西路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哈达滨河花园西区*排*单元*楼*号 联系人和电话:杨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