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评估及社会无主危险废物(含有害垃圾)处置项目实施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评估及社会无主危险废物(含有害垃圾)处置项目
二、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国环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新路以北,规划路以西工程中心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服务,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的服务期。
第*包:****年度无主危险废物(含有害垃圾)处置服务
*.中标供应商名称: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津南区经济开发区双桥河镇东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年度无主危险废物(含有害垃圾)处置服务,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的服务期。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袁海晨,***-********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第一包****元,第二包****元。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招标文件公告: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