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捷鹰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号方中大厦*楼A·B座
成交金额:壹佰玖拾伍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 服务范围:为区级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地籍调查与确权登记的主体性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收集加工处理、编制工作底图、预划登记单元、自然状况信息提取统计、实地调查核实权籍调查成果、获取并关联公共管制和特殊保护信息、调查数据成果上图、调查数据入库、配合开展登记审核、公告、登簿、证书发放等工作; 服务要求:在裕安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对裕安区范围内包括河流、水库、自然保护地项目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划定登记单元,开展地籍调查,明确范围、面积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管制要求,建立数据库,实现不动产登记。 服务时间:***日历天(****年*月**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对裕安区区域内包括河流、水库、自然保护地项目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划定登记单元,开展地籍调查,明确范围、面积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管制要求,建立数据库并入库,实现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纸质档案数据化(针对本项目成果范围内发证资料)移交区档案馆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寰、孙方昉、曹显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振兴财富广场****室,联系电话:***********。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裕安区凯旋国际广场**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振兴财富广场****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