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EP-XXCG*******
二、项目名称:淮海战役总前委会议暨华东野战军指挥部旧址布展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中汇环境艺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纬五路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淮海战役总前委会议暨华东野战军指挥部旧址布展提升 施工范围:依据《陈列大纲》、《设计任务书》等采购需求,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成交后进行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等,直至交付使用的一揽子工程。 施工工期:***天(含方案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项目经理:韩法梅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威、汪华胜、邵朝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用为固定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楼质量管控中心,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萧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地 址:萧县龙城镇淮海东路**号
联系方式:赵主任,****-*******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邢超,***********
项目联系人:邢超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