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EOD项目前期工作实施主体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界市永定区EOD项目前期工作实施主体招标已由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以常务会议纪要第**次(****年第*期)批准,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惠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EOD项目前期工作实施主体招标。 *.项目概况:张家界市永定区EOD项目聚焦澧水及其支流的水环境治理问题和流域生态修复问题,分为生态环境治理类子项目和关联产业类子项目。生态环境治理类子项目拟通过实施污水管网建设、农村畜禽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河道综合治理、湿地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实现澧水及其支流的水环境质量和区域生态质量稳步提升。关联产业类子项目通过在流域周边导入休闲旅游、康养度假、商贸服务、现代农业等优势产业,以经营性资源、特色产业开发带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推进。 *.服务内容及要求: (*)EOD项目投资总额不高于**亿元,项目组合实施的单体子项目数量不超过*个。 (*)生态环境治理内容需符合《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要求,且有明确的生态环境改善目标。 (*)产业开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空间管控等各项要求。项目实施中严格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投融资、土地、资源开发、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资产处置等各项法规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推进项目规范实施,不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项目边界范围清晰,成本收益明确,生态环境治理类与产业开发类子项目之间密切关联、充分融合,实现产业开发对生态环境治理投入的增值反哺,在项目边界范围内实现整体收益与成本平衡。 (*)以中标方为融资主体,具有良好的融资能力,融资不超过**亿元。 *.服务期限:双方合同约定。 三、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管、监事等为同一名自然人,股东为相同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影响投标合法性、公正性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上述对象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监察机关等机构查实在获取本项目中标资格过程中存在行贿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时**分止,自行在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zjj.gov.cn)“工程建设→其他项目→招标公告”栏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张家界市子舞路***号,澧滨小学对面。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定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七、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永定分局、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界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尚东御园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惠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号(*楼****) 联系人:谭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