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溪口镇****年苗龙村山银花加工厂房及加工设备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 招标条件
秀山县溪口镇****年苗龙村山银花加工厂房及加工设备建设项目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溪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秀山县****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脱贫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溪口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规模:修建山银花加工厂房*个,完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安装、消防及室外硬化等配套工程。*.新建厂房(钢棚,工字钢,安玻璃窗,檐口高*.*米)****平米;*.购买低温烘干机**台;*.新修道路及硬化***m, 厚**cm;*.硬化场地****㎡,厚**cm;*.场地平整****平方米(包含建筑拆除、除渣、回填等)。
*.* 建设地点:秀山县溪口镇苗龙村。
*.* 招标范围:本项目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日历天。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 月 **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https://www.cqggzy.com/xiushanweb)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年 * 月 * 日**时**分至****年*月 *日**时** 分,地点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秀山县)》上发布。
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秀山县溪口镇五龙居委会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正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号附*号
联 系 人:白老师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