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潘停车场商业设施一年租赁权
拍卖公告
受委托,日照海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年*月*日**:**在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拍卖标的位于安岚大道以西、黄海路以南西潘停车场的超市、餐厅、特色商品用房、明档,本次拍卖为打包拍卖,以上房屋为*个标的,标的面积、起拍价详见拍卖目录。竞买保证金**万元,竞买人竞拍后必须提供餐饮、超市等服务,若需改变经营布局需征得产权人同意,但不得作为物流用房使用。
序号 | 所在层数 | 功能区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起拍价(万元) |
* | *层 | *号餐厅 | *** | ** |
* | *层 | *号明档 | **.* | |
* | *层 | *号明档 | **.* | |
* | *层 | *号特色商品 | **.* | |
* | *层 | *号超市 | **.* |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样。
三、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保证金**万元。
*、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转为成交款,剩余成交款需在*日内一次性付清。
*、租赁经营期间,买受人须守法经营,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须符合西潘停车场统一规划和管理,经营过程中须达到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
*、租赁经营期间,买受人对标的进行装修时,需征得产权人同意,房屋的结构承重部分不得破坏;且买受人所投资的一切费用和装修期间的安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需承担对租赁设施的日常保养维护责任,以保证标的随时达到安全使用条件;
*、买受人在租赁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所有税费、水电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擅自以所成交标的财产进行抵押或担保;标的的纠纷及安全事故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和承担,必要时兴岚资产管理公司可协助进行协调,但兴岚资产管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赔偿。
*、租赁经营期间如遇其他非人为不可抗力等情况,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当年实际租赁日结算,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且租赁期间,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终止所签合同。
*、待合同到期后,若标的需重新招租,买受人未中标,则不得索要任何补偿;
*、其他具体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且合同中未尽事宜买受人与兴岚资产管理公司自行协商解决。(铁经理 ***********)
四、竞买手续办理:
*、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须在****年*月*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万元)以网银转账方式(禁止现金缴纳)缴至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岚山区分中心指定账户(开户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岚山支行,户名: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岚山区分中心,账号:******************),转账时须注明项目名称“西潘停车场商业设施租赁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缴纳人必须与报名竞买人名称一致,未按以上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会当日****年*月*日**:**拍卖会开始前,携带报名材料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票据到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岚山区玉泉二路凯航大厦三楼)办理竞买手续。
*、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需为企业法人,经营范围涵盖餐饮经营及相关业务,且经营时间不少于*年,具有**名以上从业人员。
*、报名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银行出具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玉泉二路**号
日照海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