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XH(采)****-***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彭阳县林业和草原局彭阳县茹河流域森林草原生物防治与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红茹河流域水源涵养-河流生态廊道恢复生态修复单元)有害生物防治及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原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有误,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由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现顺延本项目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本项目中标单位。供应商名称:固原田丰农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东关南街***号;供应商联系电话:***********;中标金额:******.**元,具体货物内容详见明细表。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彭阳县悦龙山新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泰合公寓B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瑾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陈亚茹
电话:***********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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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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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中小企业.pdf |
明细表.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