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尔江海子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设备(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ESZCDSS-G-H-******.*B*
项目名称:泊尔江海子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设备(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生活垃圾处理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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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垃圾车 | 勾臂垃圾车 | *(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 | 垃圾车 | 挂壁垃圾车 | *(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 | 其他车辆 | 装载机 | *(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 | 垃圾车 | 吸污车 | *(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 | 其他装卸设备 | 垃圾箱 | **(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 | 其他装卸设备 | 垃圾桶 | ***(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质保期结束止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交易执行→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胜区分中心代理机构开标室
无
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人民政府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方式:***********
名称:内蒙古才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连女士
电话:***********
内蒙古才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