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通用型 ********.**元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北京西路***号*楼 **.** *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增强防护型 *******.**元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惠民路***号 **.** *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交通执法型 *******.**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号**-**楼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通用型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通用型 详见招标文件 提供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月套餐服务,包含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服务、双系统定制服务、SIM KEY电话卡服务、终端安全管控服务 **个月 详见招标文件 *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增强防护型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增强防护型 详见招标文件 提供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月套餐服务,包含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服务、双系统定制服务、SIM KEY电话卡服务、终端安全管控服务 **个月 详见招标文件 *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交通执法型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交通执法型 详见招标文件 提供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月套餐服务,包含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服务、双系统定制服务、SIM KEY电话卡服务、终端安全管控服务、蓝牙便携式打印服务 **个月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俊,蒋文蓉,管晓明,王晓泓,李渊印,方伟杰,张恩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规定的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和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要约进行收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包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项目方案,数据与信息安全,特色服务,针对本项目的适配性优于其他供应商。故推荐本包件排序第一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中标人。
包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在项目方案比较合理科学,数据与信息安全,针对本项目的适配性优于其他供应商。故推荐本包件排序第一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为中标人。
包三,根据中标原则,中标包一和包二的供应商,就不能再中标包三,故推荐本包件排序第三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为中标人。评审专家名单:罗俊(组长),蒋文蓉,张恩宝,王晓泓,李渊印,方伟杰(采购人代表),管晓明(采购人代表)
在此,上海市公安局和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主管)
地 址:无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全
电 话:***-********
采购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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