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FAFZ*****
二、项目名称:省广播电视及视听新媒体广告监测系统第*、*包(*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号A座*层***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肆万贰仟伍佰元整(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省广播电视及视听新媒体广告监测系统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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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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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播电视及视听新媒体广告监测系统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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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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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中标人需与项目开发实施单位密切配合,优化完善设计,出具详细设计方案,做到定制化软件开发与项目主体功能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同步验收。详细设计方案需符合省数据资源局对项目详细设计的相关要求,包括系统总体架构、业务流程、数据库、接口、功能规格说明书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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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第*包中标人密切配合,*个月内初步完成详细设计,交由第*包中标人实施建设,后期持续完善,*个月内整体完成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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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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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须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组织详细设计,遵守软件开发设计的各项管理规范,具体设计内容及相关质量要求满足项目业务需求,使整个项目达到合格标准。中标人提供的各类文档应内容完整、描述清晰、格式统一,各类方案要求实现目标明确、工作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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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卢占坤,余江锋,阙波,孙喜涛,袁秋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省广播电视及视听新媒体广告监测系统第*、*包(*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广播电视监测台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英圃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