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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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池书人人格物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河池路***号附***-***号*楼 | ***,***.**元 |
合同包*:
服务类(四川池书人人格物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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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 ****天府旅游美食活动执行与宣传推广 | 为落实好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文化旅游厅关于印发〈“天府旅游美食”品牌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聚焦“吃在天府”,持续打造四川“天府旅游美食”品牌,提升“四川味道”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消费升级,促进文旅融合、乡村振兴,进一步提升四川文旅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助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 *.编制天府旅游美食主题菜单;*.推出天府旅游美食主题旅游线路和相关应用;*.策划开展天府旅游美食系列活动;*.天府旅游美食品牌传播推广;*.编制“****天府旅游美食活动执行与宣传推广”项目总结报告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起,***天内完成全部活动内容并提交采购人验收。 |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及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和国家、行业标准验收等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 ***,***.** |
李黎(采购人代表)、姜周、杨红利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备案编号:********************[****]*****;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四川省财政厅,联系方式:***-********;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名称: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大道二段***号*栋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号宏源大厦A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刘菁、喻宇;质控审核:宋伟;项目执行:张雨晴、文荟尧;询问、质疑、投诉受理:李静怡
电话:***-********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