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人民政府大丰街道办事处文化中心食堂食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新都区人民政府大丰街道办事处文化中心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所投所有产品的制造商均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标的名称和所属行业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和所属行业填写,否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无效处理。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若投标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可仅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并进行电子签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即可,无须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计划备案号:********************[****]*****。*、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号金融服务中心*楼***室。*、本项目预算金额*******.**元,按照统一的百分比报价,项目费用据实结算。*、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大丰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仁爱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号*栋B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