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C****(SS)WZ****
项目名称:西南街道锦顺一路建设工程-道路项目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定分离办法 “定量评审表” 中条款号“*.*.*(*)”“资信标评分标准”“售后服务能力(*.**分)”第 **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投标人提供承揽及服务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的,得*分;未提供相关材料的,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自行陈述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提供承揽及服务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的,得*分;未提供相关材料的,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自行陈述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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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定分离办法 “定量评审表” 中条款号“*.*.*(*)”“资信标评分标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分)”第 **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投标人承诺在施工前办理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得*分。 注:由投标人自行陈述,提交承诺函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没有提供承诺,或提供的承诺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提供的承诺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不得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承诺在施工前办理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得*分。 注:由投标人自行陈述,提交承诺函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没有提供承诺,或提供的承诺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或提供的承诺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不得分。 |
二、其他说明
(*)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澄清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澄清或补充。
(*)如本澄清修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本“澄清修改文件”共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建设二路*号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号***之二 |
联系人:蒋先生 | 联系人:关小姐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年*月*日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