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交易编号:*******
各投标单位:
茂名市荔枝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茂南园区配套设施建设(一期)项目—交通基础设施—站南片区吉祥路(城南路至吉祥一巷段)、格亨一街、格亨三巷(南段)、富民一巷浸水点、新兴五街等道路建设和改造工程监理于****年*月*日**时**分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评标活动,共有**家投标人参与投标。经专家会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湛江市联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为茂名市中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依法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公示期间,我单位收到投标人对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异议书,并于*月**日暂停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并依法展开调查。
我公司于****年*月**日邀请原评标评审专家对异议问题进行复核,经原评标评审专家复核,复核意见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简历表的附件中确实存在未按要求附上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形式评审标准”及第五章投标格式“表*-*拟委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简历表的注*:投标人应如实填写表格要求的相关信息,如存在相关内容,需如实填写,如无则填无,投标人应保证说填报的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一经查出,即取消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的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详见复核报告)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款“*、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现确定选取原第二中标候选人湛江市联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下浮率为**.**%。
特此公告。
茂名市茂南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