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连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已于****年*月**日进行竞争性磋商,现磋商工作已结束,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论和招标人****年*月**日书面确认的成交单位“定标复函”,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利县连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
二、项目编号:YJGHZB-****-***;
三、招标人名称:平利县水利局;
地 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 系 方式:****-*******;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长兴金座*号楼*单元****室;
联 系 方式:***********、****-*******。
五、招标内容和要求:
*、建设地点:平利县长安镇双杨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平利县连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配套护岸河堤、排水沟、道路硬化、疏林补植、封禁治理等措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平利县连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设计图纸所列的全部内容。
*、项目性质:以财政资金为主。
六、磋商结果信息:
*、平利县连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一标段
成交单位:陕西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壹佰叁拾叁万壹仟玖佰元整(¥:*******.**元);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号大话南门壹中心****室;
联 系 人:郭朋;
联系电话:***********。
*、平利县连仙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二标段
成交单位:安康市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玖拾肆万零贰佰元整(¥:******.**元);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东路*号长兴国际广场*幢*单元*层**室;
联 系 人:陈长会;
联系电话:***********。
七、磋商小组人员:焦开平、范良胜、李俊、王晓慧、高本和。
八、项目联系人:熊婷 ***********。
九、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十、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收取标准及相应的计算办法和磋商文件的约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十一、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发投标单位清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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